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0284 证券简称:美厨家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 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公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 协议收购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一)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