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3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十章 通知 ...... 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 ......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 附则 ...... 40
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广州新美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美厨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 684 号(巨大创意产业
园)12 栋 1211
第五条 邮政编码:5114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成为“家庭厨房专家”品牌!打造中国“快乐厨房”概念的品牌!成为中国更健康、更人性化的厨具品牌!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电气设备制造;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家具设计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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