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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02 15:36:21 股吧网页版
启明股份: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70285 证券简称:启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华融启明风险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华融启明风险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71674483N

承诺主体名称 周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异议股东王革新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 3 个月之内

异议股东王革新所持公司股份司法冻结解除后,按公司已披

承诺履行期限 露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规定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3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1-019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周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在异议股东王革新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对异议股东王革新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出席了该次会议但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6、在回购有效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8、相关保护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遵循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和 2019 年末、2020年半年末及 2020 年末每股净资产孰高原则。

三、承诺有效期

1、 异议股东王革新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 3 个月之内,为本次回购

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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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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