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3
北京华融启明风险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一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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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及所处行业的特点,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
出现的以下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是为企业提供价格风险管理整体解决方案,覆盖钢铁、有色、能源、
农产品等大宗商品领域。因此公司的发展趋势与下游大宗商品等行业领域的市场
发展息息相关。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促使社会由粗放式发展变为精细化发展,国
家提出了“供给侧改革”、“去库存”等政策,加强对低附加值类产品市场包括部
分大宗商品市场的调控,已经对部分企业造成影响,进而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
要求,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如果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
会影响公司下游大宗商品行业的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中国的价格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形成气候,行业集中程度不高。公司在市
场开拓方面严格受到客户的使用偏好、行业等因素的限制。同时,价格风险管理
行业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下游行业对其重要性和优越性的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
实现行业广泛的应用仍需要一定时间的推广。因此,公司在短时间内拓展市场份
额仍存在一定风险。
三、管理风险
(一)企业内部治理不健全风险
公司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由
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公司内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实践检
验,并且公司高管在公司内部治理理念上尚需要做出一定的改变,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也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随着公司今后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在公司
治理上也会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如果未来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
自身发展需要,将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所产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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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于伟间接持有启明有限29.35%
的股权,杨晓龙直接持有启明有限 14.46%的股权,并委托于伟行使表决权,同
时,于伟任启明有限执行董事和经理,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于伟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0日期间,公司无控股股东,但
是周伟直接控制的上海丰珏、上海品晶及上海麦风与于伟就启明有限的经营及发
展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一致意见及行动,因此周伟和于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
年6月20日至今,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的管理,保证本公司稳定发展和实际控制
权的稳定,上海丰珏、上海品晶、上海麦风、周伟及于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根据协议约定,于伟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策中与周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上海丰珏保持一致行动,且在董事会会议决策中同样与周伟保持一致行动。同
时,周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于伟现任公司
董事,二人共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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