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对草原兴发食品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鹏盛A专审字[2026]00023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关于草原兴发食品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目 录
1、 专项说明 ...... 1-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草原兴发食品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鹏盛A专审字[2026]00023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草原兴发食品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草
原兴发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6]0010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关于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股转办发〔2023〕135号)要求,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贵公司已经连续多年亏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025 年收入为 108.7 万元,
较 2024 年减少 1,109.66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核心业务萎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管理层披露了改善措施,但缺乏有效的支撑证据。
2.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程序受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43.51 万元,管理层虽
然编制了盈利预测,但贵公司经营不稳定,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评估盈利预测中收入、成本、费用、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准确性及可实现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以及减值的具体金额。
3.存货报废审计范围受限
贵公司账面原值 212.21 万元、已提跌价 45.18 万元的存货于 2022 年全部报废,
我们对其报废的过程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该存货报废金额的准确性,亦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对上述金额予以核实,因此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作出调整。
4.预付账款审计程序受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171.82 万元,对财务报
表影响重大。我们执行了函证程序,未收到供应商回函,且无法通过替代程序核实该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可收回性,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考虑到草原兴发公司近三年连续大额亏损,因此以草原兴发公司近三年合并收入的算数平均数为基础的 0.8%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9.75 万元(取整)。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规定,当审计范围受到的限制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11 号 ——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的规定,如果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并且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