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870287 证券简称:快而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一)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行对象对标的资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购发行对象所持股份;(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审批同意的
其他情形。”
2.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在锁定期内,根据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后方可对激励对象完成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进行解锁。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解除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公司业绩指标设定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限售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 亿元(含本数)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00 万元(含本数)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含本数)或 202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2023 年当年合计不低于 4.5 亿元(含本数)
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875 万元(含本数)或 2022、2023
年当年合计不低于 1575 万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含本数);或 202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2023、2024 当年三年合计不低于 7.5 亿元
202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050 万元或 2022、2023、2024
当年三年合计不低于 2625 万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181,337,892.89 202,083,335.03 214,583,246.48
净利润 -11,228,594.98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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