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4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70289 证券简称:华海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东营华海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五路东十三号支路北,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子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做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7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董事赵子荣、田论国、许建国、赵亭亭、付永生;监事魏新武、王光芹、赵凯; 董事会秘书郑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投资者保护的条款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充分、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纠纷的,公司应由董事会组建纠纷检察处理小组,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首先实现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公 司所在地市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二条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充分、沟通不畅 等原因,造成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纠纷的,公司应由董事会组建纠纷检察处理小 组,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首先实现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公 司所在地市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7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公告编号:2022-011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等回避表决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的《东营华海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东营华海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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