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0293 证券简称:雅美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常州雅美特智能遮阳股份有限公 全文“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有限公司”司”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
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雅美特智能遮阳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411748724973X。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 成为规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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