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0294 证券简称:盈达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盈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郭进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郭进财 董监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江苏盈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一)项。
2、郭进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公告编号:2024-00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9 月江苏盈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
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部门已经调查结束。针对前述事故,公司存在未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郭进财作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存在未切实履行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严等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以上一百万一下的罚款”之规定,给予公司叁拾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给予郭进财壹拾万零伍仟壹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接受处罚并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管理隐患。公司将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皋)应急罚[2024]1 号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皋)应急罚[2024]2 号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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