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天风证券和盈达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天风证券成立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由张兴旺、石翔天、殷涛、乔汉哲、成怡共 5 人组成,其中张兴旺为辅导项目工作负责人。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李哲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辅导人员后仍按照辅导计划严格执行,变更辅导人员未对辅导工作有效性产生影响。
全部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均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有辅导人员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三期)辅导工作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现场尽职调查、实地走访、管理层访谈等方式开展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进行了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通过日常交流辅导、内部访谈和咨询、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查阅了公司提供的底稿资料,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反馈意见;
2、辅导工作小组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业务与技术等情况,并就上述事项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会计师和律师进行专题磋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认真落实;
3、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治理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帮助辅导对象及时、全面地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照前期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对公司法律、财务以及业务进行尽职调查,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行业和公司的技术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等。
2、跟踪辅导对象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同律师和会计师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针对不同部门,协助公司厘清职责,提高沟通效率,建立规范化运行意识,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3、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治理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促进其理
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开展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改善规范运作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相关工作人员配合天风证券为公司开展日常辅导及专项辅导及工作。国浩主要辅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信永中和重点对公司财务内控方面进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构需进一步完善。辅导小组已同律师和会计师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和和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尚待完善。辅导小组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与辅导对象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讨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处于设计和论证阶段,尚待完善。
接受辅导人员的证券法律法规知识需进一步加强。辅导小组已通过发送培训材料、组织会议等形式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由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仍在持续更新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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