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天风证券和盈达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天风证券成立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由张兴旺、殷涛、成怡共 3 人组成,其中张兴旺为辅导项目工作负责人。
全部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均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有辅导人员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六期)辅导工作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现场尽职调查、管理层访谈、中介协调会议等方式开展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全面且深入的尽职调查,采用日常沟通、专题访谈、
在线咨询及电话答疑等多元化辅导方式,系统梳理企业底稿资料,与核心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反馈专业意见,确保辅导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辅导工作小组聚焦企业财务核算体系、内控机制、治理架构及核心技术板块,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中介机构开展专项研讨会议,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并提出可操作性整改方案,通过定期跟踪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落实改进措施;
3、辅导工作小组负责对辅导对象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开展审核与督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公告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复核。针对发现的信息披露问题,及时与辅导对象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沟通,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其落实,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 2024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进行了监督与指导,确保报告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对外披露。针对发现的财务数据披露问题,辅导小组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公司落实改进措施,以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5、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资本市场政策动态与审核趋势,搭建信息传导机制,推动辅导对象系统掌握证券市场基础理论、治理规范及内控标准;通过定制化培训方案,助力企业及时把握监管政策迭代方向,强化合规意识与资本运作能力。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团队依据既定计划持续推进法律、财务及业务领域的深度尽职调查。通过专项核查与动态跟踪机制,推动公司针对发现的合规性问题实施整改,并与管理层及技术团队深入探讨行业技术演进路径、募投项目可行性规划等核心议题。
2、跟踪辅导对象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联合律师、会计师协助企业优化治理架构与内控体系,
推动制度文件的规范化修订。通过流程再造与权责梳理,协助公司明确部门职能边界,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强化财务数据真实性管控,确保企业运营全流程符合监管合规要求。
3、持续督导辅导对象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辅导期内,工作小组对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实施全流程督导,重点复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及底层支撑文件的合规性。针对发现的信披瑕疵,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披露内容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要求。
4、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团队定期推送审核政策动态及案例分析,组织董监高参加资本市场规则专题培训。强化管理层对公众公司信披责任、承诺履行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实务认知。
5、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开展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改善规范运作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相关工作人员配合天风证券为公司开展日常辅导及专项辅导及工作。国浩主要辅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信永中和重点对公司财务内控方面进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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