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870294 证券简称:盈达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盈达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 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履行诚信
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股东选举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监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监事的辞任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第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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