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7 19:59:18 股吧网页版
美源达: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70295 证券简称:美源达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苏州美源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限于时间及人员安排等原因,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承接公司 2019 年报审计业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2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上年总业务收入:130,052.86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115,550.13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44,234.67 万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系由我国现代会计先行者吴英豪先生创建于 1945 年,由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吴益格先生(吴英豪先生的学生)重建于 1985 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重建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大信已经发展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 3000 余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 股、B股、H 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实现审计业务收入超过 13 亿元,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 年“百
强所”综合排名第十二位(本土所第八位);央企及省属大型特大型国企客户逾百家。上市公司客户量连续多年居中国证监会排名前十位;国家审计署备选中介机构综合排名第六位;入选“2018 年十佳并购服务机构”位列第十位。被媒体誉为“一家受上市公司欢迎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个知名品牌”。

公告编号:2020-002

(二)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截止 2019 年末
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
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健鹏,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及大中型国有企业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