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惠元景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中惠元景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未及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 否
关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惠元景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惠元景”或“公司”)与重庆凌云智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浮云元景(重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浮云元景”),中惠元景参股比例为 49%,认缴出资额 980 万元,浮
云元景已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根据中惠元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惠元景经审计总资产
2,175.21 万元、净资产 46.64 万元,中惠元景本次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浮云元景认
缴 980 万元,占 2024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45.05%、净资产的 2,101.07%,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中惠元景已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设立参股公司浮云元景事项进行追认。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醒公司积极解决上述事项,及时 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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