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因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灿能电力(870299)(以下简称“南京灿能”)及其相关负责人章晓敏、林宇、翟宁、刘静因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此次处罚源于南京灿能在2023年11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然而,南京灿能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实际使用了9500万元,超出了授权额度。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指出,南京灿能及其董事长章晓敏、总经理林宇、董事会秘书翟宁、财务总监刘静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机构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强调需强化合法合规意识,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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