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1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额度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单笔购买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4,000 万元)。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
露;上市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
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9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8,8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
品未到期余额 2,9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8,8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34 %,达到上述披露标准,
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名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额(万 收益率 资金来源
称 限 型 向
元) (%)
交 通 银 银 行 理 交 通 银 行 900 0.80% 21 天 浮 动 浮 动 自有资金
行 财产品 蕴 通 财 富 或 收益 收 益
定 期 型 结 1.65% 类 产
构 性 存 款 或 品
21 天(挂 1.85%
钩 汇 率 看
跌)
招 商 银 银 行 理 招 商 银 行 8,800 1.30%或 25 天 浮 动 浮 动 募集资金
行 财产品 点 金 系 列 1.80% 收益 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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