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0301 证券简称:康通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章程修订
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湖南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 1 号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
厦 B 栋 6-7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89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6,689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意见。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十四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秉承“专业、创新、责任、分享”的核心
价值观,构建五位一体的特色文化体系:以家文化凝聚团队,以学校文化培育创新,以军队文化强化执行,以合伙人文化激发创造,以奋斗者文化驱动发展。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智能化场景解决方案专家,打造兼具竞争力和人文关怀的百年企业。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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