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武汉松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董事会 ...... 2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七章监事会 ...... 39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3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45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 50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54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 55
第十四章附则 ...... 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松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武汉中德远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松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经济开发区阳发路 3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先导,以人为本,给予客户品质、信任与安心感。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剂的生产、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认购的股份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数 (元/股) (%)
1 杨磊 13,650,000 45.50 净资产折股
武汉江尚富赢投资管
2 8,850,000 29.50 净资产折股
理中心(有限合伙)
PT.Bintang Metal
3 7,500,000 25.00 净资产折股
indoMulia
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