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870304 证券简称:蓝凡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上海蓝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04 月 05 日以上海蓝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74126649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上海蓝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ghai LANDFAR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路 1919 弄 3 号 101 室。邮政编
码:2002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65,05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诚信、共赢。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音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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