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0305 证券简称:华威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认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简文祥、戈晶晶、吴夏岚、张杰、顾红军、卢永春、何万萍共 7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公司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做如下安排: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简文祥、戈晶晶、吴夏岚、张杰、顾红军、卢永春、何万萍共 7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对拟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
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公告编号:2024-025
3、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4、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并发表明确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简文祥、戈晶晶、吴夏岚、张杰、顾红军、卢永春、何万萍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简文祥、戈晶晶、吴夏岚、张杰、顾红军、卢永春、何万萍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一)《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公告编号:2024-025
股东大会决议》。
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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