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0309 证券简称:中天新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自查发现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和更正,更正事项主要涉及 2019 年度、2020 年年度、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出具了《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3)518Z0535 号】,详见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3-011)。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和更正,可以更加客观公允、更加谨慎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存货 22,628,5 -5,546,24 17,082,33
-24.51%
74.71 2.69 2.02
流动资产 102,282, -5,546,24 96,7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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