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国富审字[2021]37010001 号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 1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 4
2、 合并利润表 ...... 6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5、 资产负债表 ...... 10
6、 利润表 ...... 12
7、 现金流量表 ...... 13
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
9、 财务报表附注 ...... 16
10、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 76
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明大科技)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由茌平县明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7152377527279XN。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成其明、李银环夫妇。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8,967.00 万元,股份总数 8,9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交
易。
本公司行业和主要产品: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有硫酸、氨基磺酸、氰尿酸、硫酸铵。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硫酸(92酸、98酸)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硫酸、氨基磺酸、三氧化硫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企业余热利用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总部注册地址:茌平县齐鲁味精工业园。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 户,详见本附
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1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3“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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