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7
开源证券
关于艾迪艾思(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艾迪艾思(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艾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由于公司目前已无实际经营,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关于终止艾迪艾思(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21】1147 号), 决定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你公司
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
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艾迪”。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 ST 艾迪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艾迪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ST 艾迪联系人:李亚飞
电话:18600310031
邮箱:liyafei@itsbeijing.cn
主办券商联系人:宋凯华
电话:15001350982
邮箱:songkaihua@kysec.cn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股转系统发【2021】1147 号-关于终止艾迪艾思(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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