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8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70325 证券简称:扬子安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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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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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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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0-032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25 扬子安防 2020 年 11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配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2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根据需要对终止挂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
公司全体股东已就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
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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