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奔野重工”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陈建芳、蒋敏、沈伟行、颜秉元、陈新、郑凯跃和严佳豪共七人组成,由陈建芳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化。上述辅导人员均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要求,并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甬兴证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订《辅导协议》以来,
按计划开展相关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工作安排和奔野重工的
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常规问题日常沟通交流,重点问题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辅导对象个别答疑、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接受辅导人员为奔野重工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督促辅导对象完善治理结构和健全内控制度
通过现场尽职调查获取相关资料,并结合现场沟通、
个别答疑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内控运行等方
面进行梳理,建议、指导并督促辅导对象就发现的相关问
题进行完善和健全。
2.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情况
通过持续尽职调查和日常沟通,了解公司的业务与技
术情况,基于奔野重工自身特点并结合相关行业情况,督
导辅导对象制定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突
出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甬兴证券对辅导对象开展了辅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股权代持的还原
通过对奔野重工及其关联方的全面梳理和核查,发现国星控股(宁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奔野重工在甬兴证券的指导下,本辅导期内对该股权代持进行了还原,将国星控股(宁波)有限公司的相应代持股权还原至奔野重工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
2.关联公司的整合或清理
通过前期对奔野重工及其关联方的全面梳理和核查,发现部分关联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无实际经营等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甬兴证券拟定了各关联公司的整改或清理方案。奔野重工根据相关方案,结合自身情况,陆续对各关联公司进行处理。本辅导期内,对宁波喜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注销,后续将对国星农用汽车(宁波)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进行整改或注销。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联公司无偿租用公司设备问题
通过前期对奔野重工及关联方相关资产的全面梳理和核查,发现存在关联公司无偿租用公司设备的情形。目前奔野重工正在对关联方设备租赁进行全面梳理,后续将进行清理,并按照合理价格向公司支付租金。
2.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
针对奔野重工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协助公司厘清关键控制活动,制定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
3.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有待进一步提升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内外部环境及市场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业务规划,加强业务拓展,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期间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保持人员的稳定性,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1.指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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