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1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70331 证券简称:ST 通捷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北京通捷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通捷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于 2018 年 3 月 9 日
到期,公司原计划向周宝财借款 700 万元用于偿还上述贷款,但双方经过协商后,周宝财明确其资金只针对个人放款。鉴于当时公司资金紧张且时间紧迫,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云松便以个人名义向周宝财借款 700 万元,借款
期限 10 天,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后银行未能按照约定给公司续贷放款,加之公司承接的项目开工率不足,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大幅下滑、流动资金短缺,因此公司无法偿还李云松垫付的资金,导致李云松尚有 4,640,000 元未
能向周宝财偿还。 2019 年 1 月 16 日,周宝财将其债权转让至北京华夏汇通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要求李云松与北京华夏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夏汇通”)补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即自 2019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止,由于李云松的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对方要求公司、四川玖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玖鸿”)为此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告中披露华夏汇通已
公告编号:2021-025
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四川玖鸿银行存款,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与不足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金额为 4,266,200元。
根据(2019)京 0105 民初 78774 号民事调解书,华夏汇通与公司及四川玖
鸿达成调解协议:1、公司、四川玖鸿连带给付华夏汇通借款本金 385 万元;2、
公司、四川玖鸿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之前连带给付华夏汇通前述欠款的相应利
息(以尚欠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2%标准,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开始计算
至实际还清之日止);3、公司、四川玖鸿连带给付华夏汇通自 2019 年 1 月 17
日开始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止的利息 770,400 元(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之前给
付 354,200 元,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之前给付 416,200 元);4、如果公司、四川
玖鸿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 1、2、3 项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华夏汇通有权就上述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 20,465元及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12,799 元,由原告华夏汇通与公司、四川玖鸿各自负担 16,632 元(原告华夏汇通已预交 33,264 元,公司、四川玖鸿于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连带给付原告北京华夏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2019)京 0105 民初 787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四川玖
鸿价值 4,266,200 元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华夏汇通负担(已交纳)。
对于上述担保,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已于 2021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北京通捷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四川玖鸿未完全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对李云松上述担保额度由 4,640,000 元变更为
4,090,000 元,担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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