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20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70331 证券简称:ST 通捷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北京通捷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玉梅及董事会秘书魏
源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邓玉梅、魏源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邓玉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魏源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 未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3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且截
至 10 月 31 日仍未及时履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2、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东北京润川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
公司 7,983,801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9%。公司未及
时披露,后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补充披露。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邓玉梅所持公司 16,745,655 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2.77%;2021 年 10 月 18 日,邓玉梅所持公司 6,000,000 股股份被
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7%。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披
露,后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玉梅未能及时告知股份被冻结事项,未配合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对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违规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魏源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2020) 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事先告知书》发出后,邓玉梅提出申辩称:第一,邓玉梅自 2017 年 9 月
便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相关情况不知情。第二,邓玉梅对股权被司法 冻结事项及涉诉情况均不知情且不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故邓玉梅认为其不 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邓玉梅的上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第一,邓玉梅作为 公司股东,理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股权受限情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邓玉梅主张其对自身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及涉诉情 况均不知情并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23-003
对邓玉梅、魏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邓玉梅、魏源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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