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0337 证券简称:银城建设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5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5 月 23 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4)苏 0105 民初 6259 号
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主要负责人:徐骏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燕
公告编号:2024-02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银城建设全资子公司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翊
建筑”)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人民币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4,700,000.00 元整。上述借款到期日为 2023 年9 月 12 日,由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城建设”)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到公告日,被告银翊建筑逾期未偿借款本金为 4,653,286.86 元整。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一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归还本金
4,653,286.86 元,以及截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的利息 41,719.03 元、罚息 63,449.51
元、复利 590.53 元,本息共计 4,759,045.93 元,并支付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二)判令被告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 8000 元;
(三)判令原告有权就上述债权以被告二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坐落于苏州市虎丘路 218 号 19 幢 304 室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套不动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判令被告二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判令被告一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编号:2024-02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被告方正在与原告方沟通协商分期还款计划,力争在开庭当日达成分期还款计划。
(二)调解情况
被告方正在与原告方沟通协商分期还款计划,力争在开庭当日达成分期还款计划。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现金流紧张,暂时无力偿还涉案垫款本息。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现金流紧张,暂时无力偿还涉案垫款本息。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被告南京银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翊建筑将妥善处理本次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4)苏 0105 民初 6259 号应诉通知书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民事起诉状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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