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0345 证券简称:海峡生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
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海峡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对外投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
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五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公司集中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
本办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
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九条 公司综合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
分析与论证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的实施
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等,以利于董事会、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
进行效益评估,办理相关手续等。
财务部是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和投资资金的筹措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分析财务风险并提出防控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监督,具体运作序参照公司制
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经营管理层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包括提供担保)达到下列标准时,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