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0345 证券简称:海峡生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公
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下述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公司与本条第(一)项 2 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除外。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一)项 1 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二)项 1、2 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股转系统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根据与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资产购买或者出售;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财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或服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
的事项。
第三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下列定价方法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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