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0345 证券简称:海峡生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运
作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海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作为监督公司董事、经理行为的常设监察
机构,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公司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报酬
相同。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当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财务检查,必要时可以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检查、访谈,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或要求公司审计部门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
月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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