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9
北京优创新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十一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优创新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北京优创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北京优创新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5 号 1 号楼 2 层 1-202-23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其他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实现利
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折合成股份公司
股本,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时,其持股数额及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