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9
北京优创新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1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面向公安、交通、消防、教育等多行业提供流媒体并发平台软件及在此基础上开发的视频数据分析应用软件。智能视频分析属于视频相关行业的新兴领域,公司技术具有一定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二、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014年和2015年,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32.23%和13.88%。公司营业收入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公司一季度、
半年度和三季度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均衡。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的最终使用群体以文物局、交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为主,政府部门以财政资金采购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此类招标流程较长,通常于下半年才集中进行项目建设。因此,行业客户的采购特点使得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存在明显的收入季节性波动特点,营业收入主要于全年下半年实现。下半年集中进行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公司预计未来两年将继续增加软件开发人员及销售人员。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3年12月5日,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3110012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同意公司从2013年1月1日
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的优惠政策。2016
年5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对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行了确认,
证明2016年度优创新港可以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报告期内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果到期后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在税收减免期内公司不完全符合税收减免申报的条件,则公司将在相应年度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存在享受税收优惠减少1-1-2
的可能性。因此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可能的变化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四、可能无法持续盈利的风险
2014、2015和2016年1-5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3.19万元、741.55万元和
141.73万元,净利润为-40.69万元、330.30万元和-8.9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收入和业绩波动较大,公司201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2016年1-5月因为收入的
季节性原因导致亏损,但预计全年可以取得盈利。公司用接近2年的时间完成
了多个下游行业的业务覆盖,但如果未来行业需求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而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持续盈利的风险。
五、内部控制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内控体系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已经归还占用资金。2016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
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切实执行仍需要一定时间过程。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