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1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70347 证券简称:汇峰传媒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汇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通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城通
投资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为更好地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向刘灵芝出售公
司持有的城通投资 19%的股权,作价 57 万元。本次出售股权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城通投资 51%股权,城通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汇峰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4010012 号),公司最近一个
公告编号:2019-037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为 38,872,051.48 元,期末净资产为 18,713,075.31 元。本次交易作价为 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4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出售子公司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5 人,
实到董事 5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关联
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刘灵芝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榴香北径 4 号 201 房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 53 号 1 幢 705 房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9-037
300.00 万元。其中广州汇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1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70%;龙南县乘龙水电站出资人民币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3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标的为广州城通投资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对应的 19%的
股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7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广州汇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2 号 101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