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0350 证券简称:海河游船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 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维护股东方权
益,引导公司支持公益事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参照《 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旅游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公司财
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
公告编号:2024-052
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二)量力而行。公司对外捐赠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
(三)程序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要有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规范的审批流程。所有的对外捐赠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履行相应的核准程序,按程序审批或备案后支出。
(四)诚实守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受赠人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捐赠的款项和物资要落实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包括: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
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向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六条 公司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并为公司有权
处置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有处置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七条 除政府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公司应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
赠的慈善组织、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开展对外捐赠活动。
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款或赞助,公司应当依法拒绝。
第三章 对外捐赠规模
第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要按照公司的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
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
公司若存在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情况,应当压缩对外捐赠规模。公司若存在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第四章 对外捐赠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对外捐赠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工负责、会议研
究、集团审批、国资委备案”管理模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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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具体负责公司捐赠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捐赠管理细则,负责对外捐赠项目的报备。
财务部负责将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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