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0358 证券简称:安达农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监事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可以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第八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应在解聘前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经董事会同意后决定解
聘。
第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中包括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方案,汇报年度市场营销策略、生产经营目标等;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市场营销策略;
(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或办法;
(六)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八)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九)审批公司承揽合同和资金支付事项;
(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文件;
(十一)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总经理批准或决定的事项:
1、决定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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