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0359 证券简称:海天文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5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做出的(2024)川 0311 民初 1028 号《受理(本诉)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笑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漯河食尚年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刚
公告编号:2024-01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1 月 17 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彩灯设计制作合同》,约定被告委托
原告承担 2023 食尚年华田园综合体灯展项目彩灯的规划、设计、定制、安装、
维护等工作,合同总价款 90 万元,项目应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前完工,守展维护期
31 天,2023 年 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合同第 4 条约定,被告分 4 期支
付合同款项,最后一期款项应于守展结束后 3 日内支付。合同第 8 条约定,被告逾期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 20%承担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彩灯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项目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被告使用,2023 年 2 月 21 日守展结束,原
告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然而,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 25 万元,余款 65 万元至今未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承揽款 65 万元和违约金 13 万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做出的(2024)川 0311 民初 1028 号《受理(本诉)案件通知书》。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业务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属于公司作为原告方向被告催收应收账款,是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
公告编号:2024-013
款问题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跟踪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聘请的律师正在积极与多方沟通,后期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诉状》;
(二)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 0311 民初 1028 号《受
理(本诉)案件通知书》。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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