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0359 证券简称:海天文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外,亦应遵
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未满的;
(七)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内
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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