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7:39:23 股吧网页版
飞利富: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0361 证券简称:飞利富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61 飞利富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浙江应东峰律师事务所周秀文、王健律师。
(七)会议地点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梳理后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
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编制了《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定:为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的经营规模等,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公司与该事务所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将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八)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 2023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