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6:36:42 股吧网页版
飞利富: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0361 证券简称:飞利富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飞利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修订情况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的《公司章程》为准。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替换为“股东会”

条款顺序等不涉及实质性修改内容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
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
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
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
广,不进行逐条列式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称"《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
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飞利富科技有限公司整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 简称公司)。公司由飞利富科技有限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司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业执照。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562364834T。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飞利富科技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飞利富科技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公司住所:仙居县 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FEILIFU

永安工业集聚区邮政编码:317300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仙居县永安
工业集聚区,邮政编码 317300。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董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