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0362 证券简称:新电电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资产 30%的事项;审议批准公司单项购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买、出售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审计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 准;
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十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准; 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 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 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上的单项关联交易(含与同一关联人在 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连续 12 个月内的累计金额,下同); 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 关联交易,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
项; 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
(十六)审议批准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按照本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单项 《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
资产抵押事项; 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
(十七)审议公司单项委托资产价值超 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 审议程序。
的委托理财; 公司应当对下列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第一
款:
1、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方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
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关
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十五)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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