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8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70367 证券简称:广州期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分类:
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分类:
公司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公告编号:2018-032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产生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4项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变更,根据公司章程不需监事会审议,监事已列席本次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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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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