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1 15:39:26 股吧网页版
西部重工: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870370 证券简称:西部重工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报告工
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西部重工公司总经理代表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汇报工
作。凡责权范围内能决策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或责权范围内不能决策的事项,应及时

公告编号:2023-065

向董事会请示报告。

第三条 请示报告原则:分管业务副总经理的工作向总经理
请示报告并负责督办;公司总经理代表经理层向董事会请示汇报并负责落实。

第四条 凡要求在事前或事中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不得在事
后报告;要求事后报告的事项,应在相关决策性文件要求完成的时间内报告。对相关决策性文件决定的事项和安排的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应事前或事中报告,不得事后报告。

第五条 董事长直接安排部署的工作,承办人在完成工作后应
向董事长报告。

第六条 请示报告者有义务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建议
与董事会最终决策存在偏差的,应按董事会决策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董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应对请示的事项尽快开会研究并出具董事
会决议予以批复。未经请示报告办理的事项出现失误产生的后果,或批复后没有落实而造成的后果,由经理层负责。

第八条 请示报告的事项,由于董事会的原因延期批复造成的
后果,由董事会负责;或因董事会的批示出现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经理层应配合年度董事会的召开,
并提交书面的工作报告,汇报报告期内工作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第十条 财务报告制度:经理层应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监事

公告编号:2023-065

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每年度向董事会、监事会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日常报告制度: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经理
层应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 质询制度:公司董事长、董事或监事,可以根据职
责权限对经理层人员提出质询,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但经理层成员有权拒绝越权发出的工作指令。

第十三条 突发(重大)报告制度:对于公司经营中发生的
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经理层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在事件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应报告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包括:

1.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2.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3.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

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重大行政处罚;

6.公司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7.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者经理层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视公司运营情况需要,可进行修订,所修订
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3-065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内部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者,以本制
度为准。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