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0370 证券简称:西部重工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问责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问责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三章 问责情形
第四章 问责方式
第五章 责任及程度划分
第六章 问责程序
第七章 问责处理
第八章 问责申诉
第九章 违规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问责管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保障经营管理秩序稳定,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问责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的问
责管理。
第三条 问责工作遵循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
必追究和惩教结合、分级管理、依规依纪的原则开展。问责过程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问责是指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按照管
理权限调查核实、责任认定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
(二)上一年工资性收入是指被问责相关责任人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由企业发放的剔除各类奖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领工资。
(三)解聘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四)免职是指免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五)降级是指降低一个及以上职位职级。
(六)撤职是指撤销现任职务,降低一个及以上职位层级。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健全完善公司问责
制度,负责监督被问责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的落实。
第六条 公司纪委负责核查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处理重
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等方式获取的普通管理技术干部问责线索,可进行核查,也可根据需要直接问责。涉及中层干部问题线索,提出问责建议,交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核查。受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移交的问责线索,提出问责建议并实施问责。受理被问责相关责任人提出的问责申诉。
第七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核查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问责
线索,提出问责建议。
第三章 问责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决策失误情形之一,且达到问责程度的,
应当进行问责:
(一)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决策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重大法律风险和大额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二)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企业稳定等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评估、论证,不广泛征求意见,导致决策失误,引发职工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三)其他决策失误需要问责的。
第九条 有下列工作失职情形之一,且达到问责程度的,
应当进行问责:
(一)制定、发布与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相违背的决定的;
(二)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生产、投资、工程、质量、品牌、计量、技术、设备、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在物资、设备招标或决定供应商准入等工作中工作疏忽、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
(四)购进物品长期积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
规定标准,造成损失的;
(五)在业务往来中涉及项目谈判、签约、结算、支付、验收、索赔等关键环节,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六)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催收、对账、追索或未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的;
(七)未按规定落实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不履行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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