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三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在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0603008896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Kingsmar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 A 座 6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
会,为股东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软件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互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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