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0374 证券简称:金名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林宜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借款人民币 280 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借款人民币贰佰捌拾
公告编号:2026-011
万元(¥2,800,000.00 元)重组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月,授信用途用于偿还 贷款账号为:152489149948 的贷款本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生、法人班晓峰 及其配偶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委托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以名下合法拥有的 2 处房产、股东白瑞琛以合法拥有的 1 处房产、公
司实际控制人林宜生以合法持有的 715 万股公司股份为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以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包头市百佳融 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 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林宜生、班晓峰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