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0381 证券简称:七九七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过程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9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在过去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执行准则,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宁、何敬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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