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2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0382 证券简称:浦漕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江苏道和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道和有限公司营收规模大,资产规模雄厚,信用状况良好,也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发生不能到期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较小。且其与公司为互保企业,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及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向关联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将按市场方式确定,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银行授信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
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等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通知存款等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等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等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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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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