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3
证券代码:870382 证券简称:浦漕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
核;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六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
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第七条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
(一)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励根据年终
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
形,公司不予发放年终奖励或津贴:
(一)被证券主管机关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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