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0382 证券简称: 浦漕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十九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除外。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
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
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
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其他公司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购本公司的股份。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前款第
十二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 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的,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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